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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本资料全面覆盖了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的核心知识点,包括合同的概念、分类、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等,特别适合准备期末考试的学生。通过深入浅出的解析,帮助学生理解合同法律特征、不同类型合同的特点以及合同在工程管理中的实际应用,是复习备考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
文件名称:工程合同管理-期末复习(答案).pdf
文件类型:PDF文档
文件标签:工程合同管理、期末复习、法学

内容预览
工程合同管理-期末复习
第一章
1 、合同的概念
2、合同法律特征
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②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③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3、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二、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三、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四、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五、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六、主合同和从合同
第七,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第八,定式合同
4、双务合同
5、单务合同
6、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7、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8、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9、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 0、主合同与从合同
1 1 、本约与预约
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为预约,又叫预备合同
以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又叫本合同。
1 2、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1 . 为订约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 是指订约当事人为自己直接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合同利益而订立的合同,这种合同只是合
同订约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多数合同都廷为订约人自己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旅
客运输合同、承揽加工合同、租赁合同等。
2.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人为使订约人以外的第三人直接享有和取得合同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关系中,
签订合同的订约人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订立合同,而对于第三人来说,他虽然不是订约人,但却是合同所产生的债权主体,
享有独立的权利和合同利益,因此,这类合同属于特殊的合同。例如,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约人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但是当投
保人指定第三人为受益人时,该人身保险合同就称为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1 3、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
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3
1 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2 合同是承包商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3 合同是处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议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第二章
1 、简述我国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与立法宗旨
1
2
我国合同法的立
3
1
2
3
2、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4
别是合同平等自愿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合法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
3、简述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
1
2
3
4、简述合同的基本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和行政规章规定采
5、简述合同生效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下列4
1
2
3
4
6、简述合同履行的原则
1
2
3
4
7、简述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
的实现。
8、简述无效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虽已成立却不能依当事人意思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1
2
3
4
9、简述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
1
2
3
4
5
1 0、简述不可抗力的概念及其特征
1
2
1 1 、简述合同变更的概念及其效力
合同内容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效力
律依据。
1 2、简述合同转让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1
合同转让并不引起合同内容的变化。
2
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
3
合同转让涉及原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 3、简述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及确认
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及确
②
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 4、简述工期顺延的理由及确认程序
① 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
A.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
C.
D.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
F. 不可抗力。
G.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② 办理工期顺延的程序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 4
收到报告后1 4
1 5、工程分包与工程转包的区别?施工合同对工程分包有何规定?
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
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1 )
(2) 承包人将工程的主要部分或群体工程(指结构技术要求相同的) 中半数以上的
单位工程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者。
分工程的行为。
工程分包不能解
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1 )
(2) 承包人将工程的主要部分或群体工程(指结构技术要求相同的) 中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者。
1 6、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应如何分担?
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失的承担
(1 )
由发包人承担。
(2)
(3)
(4)
由发包人承担。
(5)
(6) 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 7、简述施工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
(1 )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 8、什么情况下施工合同可以解除?
(1 )
(2)
违约责任。如果停止施工超过 56
(3)
(4)
(5)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
1 9、简述工程师的产生及职权\
工程师包括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
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履行合同的代表两种情况。
20、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有哪些?
(1 )
(2) 将施工
(3)
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
(5)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
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
(6)
并进行现场交验。
(7)
(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和保护建筑)
(9)
费用金额和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1 )
(在专用条款中应该写明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发
) 。
(2)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在专用条款中应该写明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
间) 。
(3)
( 在专用条款中应该写明承担施工安全
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
(4)
(在专用
条款中应该写明详细要求) 。
(5)
(6)
修复。
(7) 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