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抗菌药物指导原则与旧版对比.pdf下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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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2015年8月27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新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替代了2004年的旧版。新版本在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基本原则、管理、各类抗菌药物简介以及主要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性治疗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尤其在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方面,新增了放射、超声等影像结果作为感染依据,强调了经验治疗的重要性,并对给药途径和联合用药的指征进行了修订。本文将深入解析新版指导原则的变化,帮助医疗工作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的指导方针。
文件名称:2015抗菌药物指导原则与旧版对比.pdf
文件类型:PDF文档
文件标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内容预览
2015年8月27日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发布
了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
〔2004〕285号)同时废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版)
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部分 各类抗菌药物简介
第四部分 各类主要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性抗菌治
疗原则
• 新版(2015年)的指导原则发生了哪些变化?
• 2015版与2004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相比,变化主要在第一、二部分。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
1.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
◆ 新增“放射、超声等影像结果” 为细菌、真菌性
感染依据。
•
2.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
选用抗菌药物
•
◆ 删除“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
作” ,与住院病人统一为“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
者” 。
•
◆ 提出开始抗菌药物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
本,尤其是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
3. 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
◆ 本内容从旧版第二条中单独分离出来,并增加
“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
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
•
4. 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
◆ 该内容无变化。
•
2015版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
原则
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细菌性感染
取标本培养
无法取标本
经验治疗
阳性结果
治疗反应
阴性结果
+
调整方案
感染部位
基础疾病
发病情况
发病场所
既往抗菌药用
药史及其治疗反
应
当地细菌耐药
性监测数据
治疗效果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
5. 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
疗方案
•
◆ 提出品种选择尽可能选择选择针对性强、窄谱、
安全、价格适当的抗菌药物。
•
◆ 给药途径内容中,增加了中度感染的大多数患者,
应予口服治疗,并列出了可先予以注射给药的六种情况。
•
◆ 给药次数中,删除了旧版中氟喹诺酮类、氨基糖
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的“重症感染者例外” 这个注释;
词汇“消除半衰期短者” 被“时间依赖性抗菌药” 替代。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
则
5. 1品种选择
有病原学检查结果:尽可能选择针对性强、
窄谱、安全、价格适当的抗菌药物。
经验治疗者:根据可能的病原菌及当地耐
药状况选用抗菌药物。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
则
5. 3给药途径
•
对于轻、中度感染的大多数患者,应予口服治疗。
•
仅在下列情况下可先予以注射给药 :
不能口服或不能耐受口服
病情影响口服吸收
抗菌谱合适但无口服剂型
需迅速达到高药物浓度
感染严重、病情进展迅速,需紧急治疗
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差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
原则
5. 6 联合用药的指征内容中:
① 旧版的“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
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单
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 ;
② 举例说明联合用药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作用的
药物联合中,删除了“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 。